篮球场不能打球?广场舞大妈与学生互殴,两人“舍命”争夺场地

众所周知,室外篮球场作为体育场所,是一种便民措施,也是国家提供给群众的福利。

但最近几年,有许多大妈迷上了广场舞。由于跳广场舞时音乐太大,居民不堪其扰纷纷举报,因此大妈们不断转化场地。

理性一点的,会转移到公园、银行门口、附近居民稀少的地段。手段霸道的,直接与学生们争夺篮球场的使用权。

12月3日,广东深圳,一群中学生在篮球场打球,这时来了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。大妈们发现学生霸占了篮球场大部分区域,对此感到不满。

还好的是,这两拨人各玩各的,互不干扰。但过了一会儿,一名蓝衣男孩打球不小心砸到了大妈,随后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冲突。

被砸大妈上前理论,认为学生在篮球场打球很过分,很容易砸到人,忽视了其他人的安全。虽然篮球场是公共区域,但学生们也不能乱来。

对于大妈的观点,打球的蓝衣男孩表示不屑,他认为篮球场顾名思义,就是打球的地方,如果大妈不在此跳广场舞,就不会被球砸。

大妈听到学生这番话很气愤,一个小屁孩教育老人,成何体统!于是就伸出拳头狠狠打了对方一拳。男孩被打后情绪激动,随后以牙还牙打了回去。

大妈恼羞成怒,大声指责男孩不懂尊老爱幼。男孩怒吼道:“你为老不尊!你先打我的,我打你只是正当防卫!”

围观人群看他们越吵越凶,担心老人身体出现问题,就将两人拉开了。最终男孩选择妥协,并退出了篮球场。

笔者认为,篮球场是公众场所,自然是为篮球爱好者设立,因此场地归属不应该成为一个难题。但大妈胡搅蛮缠,将篮球场当成广场舞活动的公共场所,这明显不合理。

希望大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主动退出篮球场,寻找更合适的场地,也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好的锻炼场地。对此,大家有什么看法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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