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苏州印发《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标志着养老服务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。8月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,对这一《实施意见》进行了解读。
截至2022年底,苏州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95.6万人,占全市户籍人口的25.24%,人口老龄化程度高、增长快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到2025年,基本建成广覆盖、保基本、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,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,服务供给、服务保障、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,让全市老年人安享方便可及、城乡均衡、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。
6个方面19项重点任务:
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。落实《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》,保障老年人方便可及、适度均等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。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,2025年底前,对有需求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现全覆盖。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,逐步实现从“人找服务”到“服务找人”。
二是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,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保障。推进适老化环境建设,持续推动老年友好社区建设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。
三是强化基本养老服务兜底功能。加强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,落实养老护理补贴、养老服务补贴政策。对特殊困难的空巢独居老年人,落实定期探访关爱制度。推动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,推进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。坚持公办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公益属性,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。通过加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、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、提高养老机构护理能力、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,提升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。
四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普惠水平。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,积极构建“15分钟养老服务圈”。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,推进数字技术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、机构养老服务场景的应用,提升养老服务效率和质量。
五是拓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。鼓励各地培育成立以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。综合运用规划、土地、住房、人才、税费等优惠扶持政策,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基本养老服务。完善人才培养体系,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。
六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综合监管。健全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督检查机制,常态化加强安全监管。积极推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,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绩效评价,应用信息化技术手段,持续加强质量监管。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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