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场舞扰民引发纠纷,深入调解去隔阂


新泰市某镇中心的某广场,每天晚上都会吸引不少人休闲游玩,同时也是群众广场舞、户外唱歌活动的聚集地,每晚都有广场舞团队和唱歌团队在此活动。但出现的噪音却让周围居民苦不堪言,执法人员通过数次执法都没有明显的效果。调委会及时介入,通过多次调解,最终圆满化解。

某广场的出现大大丰富了居民的生活,但随之而来的噪声也让周边居民不堪其扰。附近社区的居民反映,唱歌、跳舞队伍的音量过高,甚至不同队伍之间还互相“较劲”,音量一个盖过一个,每天晚上9点歌舞团队才陆续离场。居民们屡次投诉,综合执法所数次派员到现场督促整改,但没过多久广场就又恢复了原先的情况,收效甚微。由于在广场唱歌跳舞的不全是临近小区的居民,社区物业公司对此也束手无策。

噪音扰民,引发纠纷

2023年5月,在社区居民与广场舞团队屡次沟通无果后,居民代表找到新泰市泉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调委会”)寻求帮助解决。调解员当即受理了纠纷,随后向小区居民了解情况,分析案情。

调解员认为,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时有发生,高音喧哗矛盾冲突不断,管理上存在诸多难点,单一的事后补偿性救济方式并不能充分解决矛盾,反而可能引发其他连锁纠纷或进一步激化矛盾,应当联合各方力量,形成“政府引导、社会治理、群众参与”的处理机制,才能真正从根源上妥善处理好广场舞噪声扰民问题。

实地调查,明理析法

调解员来到现场实地摸排,深入了解广场舞活动的大致区域、团队情况、领队人员、活动规模和活动时间等,并征集了周边居民的意见。在全面掌握情况后,调解员组织广场舞领队代表、居民代表进行调解,并邀请小区物业代表、泉沟镇综合执法所、生态环境科工作人员、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共同参与调解工作。

调解现场大家众说纷纭。居民代表纷纷表示:广场舞、户外唱歌等活动音量过大、时间过长,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,尤其是严重影响孩子的学习,大家都深受其扰,苦不堪言。领队代表李某则认为:唱歌、跳广场舞是正常的娱乐休闲活动,大家都有参加文体活动的权利,原本我们播放的音量并不算大,但由于场地有限,广场又紧邻镇商业街,汽笛声、叫卖声相互干扰有影响,这才不得不调高音量。关于活动时长的问题,李某则表示,学生高考、中考之类的特殊时期,他们是会暂停活动的。

泉沟镇综合执法所的工作人员坦言,广场舞扰民问题由于点位分布广、极易反复等原因,虽然执法所投入了大量人力,但治理效果始终不理想,治标不治本。

物业代表则表示,在广场唱歌、跳舞的大多是非本小区的居民,物业只能进行劝说,无权管理,只能靠群众的自觉。

听取完各方陈述后,调解员向领队代表宣讲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与《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的相关规定。

调解员表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:声环境质量标准(GB3096-2008)》的规定以及前期实地走访,广场舞的音响音量已经超过了法定标准,构成违法,广场舞队必须整改,否则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警告、罚款等处罚。

各退一步,握手言和

明确法律责任后,调解员又对领队代表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:唱歌、跳舞原本是放松身心、调节生活节奏的娱乐休闲活动,但不能为了自身的快乐而给别人带来不便。若因为扰民而引发纠纷,反倒增加了烦心事,有悖于娱乐活动的初衷,得不偿失。与此同时,社区居委会表态,愿意提供一间活动用房供广场舞团队使用,这样一来,广场舞活动不仅有了固定场所,而且日后刮风下雨,也可以有跳舞的地方了。

领队代表听后,意识到了过去做法的不妥,给周边居民带来了困扰,表示感谢社区为他们提供便利,也愿意接受居民们的建议降低音量,调整活动范围和时间,确保不影响广场附近居民正常生活。最终,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
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噪声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无法逃避的问题。为防治噪声污染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于2022年6月5日正式施行。该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,将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,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、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界定为噪声污染。

本案通过人民调解员主动靠前,积极作为,联合当地公安、生态环保等主管部门,解读法律法规相关规定,让双方当事人形成共同认识,互谅互让,达成调解合意,并协调社区提供舞蹈用房,发挥了人民调解在服务群众物质文化生活中的优势作用。

(大众新闻客户端 刘一诺 栾海明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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